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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开展清明祭英烈活动的通知

来源:网站编辑 加入时间:2017年06月12日 10:16


各镇、街道、经济开发区,区直各部门单位,各级文明单位:

为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,建设共有精神家园,按中央、省、市文明办工作安排,今年继续在全区组织开展清明祭英烈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活动主题

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,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以“缅怀先辈、学会感恩”为主题,深化“我的中国梦”主题教育活动,引导未成年人感知幸福生活来之不易,继承先烈遗志、传承红色基因、弘扬优良传统,不断增进热爱祖国、热爱人民、热爱中华民族的情感。

二、活动内容

1、开展好学习活动。我区将充分利用周村政府门户网站开设“清明祭英烈”专题、专栏,组织未成年人认真学习党史、国史和革命英模事迹,引导未成年人了解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和革命传统,积极组织未成年人撰写留言寄语、学习体会,表达对革命先烈、先人先贤的感恩和敬仰。

2、组织好实践活动。清明节期间,各中小学校要组织学生慰问帮扶烈士家属和复退军人,就近就便到红色旅游景区景点、革命战争纪念地、重大战役发生地或烈士陵园、烈士墓地,开展瞻仰宣誓、祭扫献花活动。要广泛开展以歌颂、描绘和放飞“中国梦”为主题的征文演讲、诗歌朗诵、主题班队会、团日活动,表达对先烈先辈的感恩怀念,培养爱国情感。

三、具体安排

1、举办启动仪式。3月底,举办淄博市暨周村区“清明祭英烈”主题活动启动仪式。

2、网上开设专题、专栏。3月31日至4月7日,淄博文明网开设专题、专栏,刊登工作信息,反映全市活动开展情况。同时,我区要依托周村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专题、专栏或专门网页,刊登工作信息,反映各单位活动情况。

四、工作要求

1、加强组织领导。学习活动和实践活动由区文明办和区教体局等有关部门统筹组织。特别是祭扫活动,要本着就近就便、确保安全的原则有序开展。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,精心组织、周密安排,制定具体实施方案。区教体局要发挥职能优势,认真组织各中小学校广泛开展活动,抓好活动落实,推动工作创新。

2、加大宣传力度。清明节是我国的传统节日,是进行革命教育和传统美德教育的有利时机。新闻媒体要加强宣传报道,为活动开展营造浓厚氛围。

3、及时报送信息。活动开展期间和结束后,各部门单位要将工作信息、活动情况、图片资料等,及时上报区文明办(未报送活动信息的文明单位,此项测评成绩不得分)。联系电话:6195339;邮箱:6195339@163.com

周村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

2017年3月28日

活动专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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